荣联科技(002642)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已可索赔

[时尚] 时间:2024-05-02 19:43: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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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6日晚,投资荣联科技(维权)(002642)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荣联《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15号),律师提示,科技可索事先告知书已构成投资者提起索赔的证监知书者已初步证据,如果投资者因荣联科技虚假陈述受损,罚事目前已可发起索赔。先告

  上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投资经查明,荣联荣联科技涉嫌违法的科技可索事实如下:(荣联科技维权入口)

  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证监知书者已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北京证监局认为,荣联科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2021年4月28日,荣联科技发布了《关于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采用追溯重述法主动更正案涉会计差错。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7年4月20日到2021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荣联科技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虽然荣联科技刚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该案的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五个月倒计时,提醒投资者注意。(许峰律师专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责任编辑:韦子蓉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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