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费15日内完成 海南高院出台《诉讼费用退费规程》

[热点] 时间:2024-04-28 03:55: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42次

原标题:诉讼费退费15日内完成 海南高院出台《诉讼费用退费规程》

新海南客户端、诉讼讼费南海网、费退费日费规南国都市报10月28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崔善红)诉讼费用退费不方便、内完南高不及时问题一直饱受当事人诟病。成海程为解决这一顽瘴痼疾,院出用退10月26日,台诉海南高院正式出台《诉讼费用退费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诉讼讼费明确诉讼费用退费无需当事人申请,费退费日费规由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发起,内完南高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成海程真正实现便民利民。院出用退

诉讼费用退费是台诉指民商事、行政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诉讼讼费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费退费日费规经结算依法将当事人预交的内完南高但超过实际应负担部分的诉讼费用予以退还。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

根据《规程》,诉讼费退费无需当事人提交申请,法院将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5日内,按照当事人在立案时填写的《退费账户确认书》,主动退还应退的诉讼费用。

省高院立案一庭工作人员介绍,在《规程》出台前,当事人如果想申请诉讼费退费,需要先提交《诉讼费退费申请书》、缴纳诉讼费凭证、退费账户等相关退费材料,经过6个环节审核,费时费力,流程烦琐冗长,非常不便捷。“有些案件诉讼费数额较小,当事人怕麻烦,干脆就不申请退费了。”《规程》施行后,诉讼费退费审核由收取诉讼费的立案庭负责,审核通过后,直接交由财务部门退费,简化了审批流程,大大缩短了退费到账时间,提高了退费效率。

下一步,省高院将在《规程》基础上,尽快研发建立全渠道网上缴退费管理系统,通过审判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有效对接,实现“一键发起,自动结算,实时到账”。

据悉,当事人诉讼费缴退费不方便不及时问题,是海南高院在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发现的堵点难题之一,建立全渠道网上缴退费管理系统是海南高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破解上述堵点难题的务实举措。(陈栋 崔善红)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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