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驻边远地区可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时尚] 时间:2024-04-29 12:13: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3次
中评社北京2月22日电/据新华社报道,义务日前,兵驻边远退役军人事务部、地区当增待金财政部、可适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庭优通知》。2月21日,义务退役军人事务部就该通知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兵驻边远其中指出,地区当增待金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可适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庭优新疆等)的义务义务兵家庭可以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退役军人事务部解读表示,兵驻边远《通知》明确了发放标准、地区当增待金发放流程、可适发放时间等方面的庭优具体要求,对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具有积极意义。关于家庭优待金标准,解读称由各省(区、市)参考本省(区、市)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另外,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应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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