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消费温馨提示

[百科] 时间:2024-04-27 22:13: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7次

原标题: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消费温馨提示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期,青海器械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省药消费者对新冠病毒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品监需求增加。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督管指导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购买合法合规的理局新冠病毒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现就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消费是肺炎防控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自测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疫情药品医疗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提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未取得注册证的青海器械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二、省药目前市面上能买到的品监口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医用外科口罩。督管3.医用防护口罩(即俗称的理局N95口罩)。4.儿童口罩。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并做到“一查二看三闻”。“一查”:查注册证号和执行标准。在口罩包装袋上找到产品执行标准号,如果没有找到或者不是以下执行标准,建议不要选购。医用防护口罩执行标准是GB 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执行标准是YY 0469-201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执行标准是YY/T 0969-2013;儿童口罩执行标准是GB/T 38880-2020。“二看”:口罩中间有一层或者两层熔喷布,这是决定口罩防护能力的重要功能层。如果没有,则不合格,建议不要选购。“三闻”:正规合格的口罩是不会有异常气味的,如果闻到口罩有明显的异味,如发酸、发霉,则可能在生产或储存过程当中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样的口罩不要使用。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药物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四大类药物为主。市场销售的同类产品较多,都具有基本相同的主治功效,消费者无需盲目跟风购买同一品种药品。

四、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核对产品标示的信息是否与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一致。

五、购买新冠病毒药品、口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产品时,请选择正规零售药店、合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未取得经营资质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均为违法行为。

六、切勿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购买新冠病毒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护物品。如需要网购,应选择已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资格如京东、美团等合法网络销售平台购买。

七、消费者可根据需求科学理性做好日常备药,切不要大量购药囤药,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八、如发现采购的新冠病毒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证经营行为、产品来源不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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