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快递向多人贩卖“泰勒宁” 贩卖者获刑三年八个月

[探索] 时间:2024-04-29 19:54: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85次

原标题:通过快递向多人贩卖“泰勒宁” 贩卖者获刑三年八个月

“泰勒宁”全称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泰勒宁2019年9月1日,通过国家药监局、快递公安部、向多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列入精神药品管理。人贩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7日披露,卖贩卖该院审结一起通过快递向多人贩卖“泰勒宁”案件,获刑被告人王某敏因犯贩卖毒品罪,泰勒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通过罚金一万元,快递并追缴违法所得。向多

审理查明,人贩2019年9月至10月间,卖贩卖被告人王某敏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通过网络贩卖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获刑以每板75元至80元不等的泰勒宁价格向尤某权、颜某宵、方某、张某、李某等5人贩卖85板(10粒/板),并通过快递邮寄,从中牟利3445元。

同年9月9日上午9时50分许,公安机关在尤某权的上杭县某宾馆旁租住房内扣押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8板(10粒/板)。经鉴定,上述扣押的物品中检测出羟考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向多人贩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王某敏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孙静波)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