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赣鄂三省高院在汉签署框架协议 构建审判协作机制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

[热点] 时间:2024-04-29 07:50: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33次

原标题:湘赣鄂三省高院在汉签署框架协议 构建审判协作机制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

(记者袁超一、湘赣协同通讯员蔡蕾、鄂省杨帅)6月3日,高院湖南、汉签江西、署框市群湖北三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汉签署《关于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架协建审江中框架协议》。

协议重点聚焦长江大保护、议构游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判协保障科技创新、作机制服审判权制约监督和智慧法院建设等领域,发展按照“资源共享、湘赣协同优势互补”“创新务实、鄂省相互促进”“简化手续、高院提高效率”的汉签原则,构建全方位协作体系、署框市群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建立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

协议明确,三省法院将共同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加快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一体化司法保护体制;围绕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共同保障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积极探索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打造中部地区知识产权和纠纷解决优选地。此外,区域内法院还要共同聚焦审判权制约监督、共同推进智慧法院一体化发展。

在立案方面,协议要求积极推动网上跨区域服务,对涉长江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案件落实集中管辖,积极推进三地在线调解,整合建立湘赣鄂地区专业特邀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名册,探索建立不诚信诉讼黑名单。

在审判方面,将建立无争议事实确认互认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识别系统全覆盖,逐步统一简单案件诉讼程序简化规则,区域内法院使用统一的案件要素表和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建立三地法院案件会商机制,在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对跨行政区域管辖案件的鉴定、评估实行名录共享,结论通用。就类型化案件的审理,统一发布参考性案例,统一证据认定标准,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在执行方面,将探索设立涉长江中游城市群案件执行协调小组,积极落实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完善异地执行通报和保障制度,推动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的无缝衔接。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区域内法院将推动实现落实数据共享交换,拓展业务协同应用范围,构建审判工作协作交流平台和业务协同平台,推进委托送达工作机制全覆盖。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