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台补贴15万元!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出炉

[休闲] 时间:2024-05-02 08:40: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91次

原标题:每台补贴15万元!每台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出炉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乐山5月7日讯(记者 李举涛)乐山市住建局、补贴市发改委、乐山市民政局、市主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城区出炉市市场监管局、住宅增设市中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电梯符合奖补条件的每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府给予15万元/台财政补贴。补贴

《方案》指出,乐山本次实施范围“主城区”指《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市主实施通告》(乐府通〔2014〕1号)中所明确的乐山市主城区范围;拟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应为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城区出炉多层既有住宅;已列入征收范围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实施方案;电梯增设执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DBJ/T033-2014)规定,住宅增设并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电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每台抗震、结构、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不破坏原有建筑基础。

在资金筹措方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可通过业主协商共同出资、按规定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资本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财政补贴资金方面,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符合奖补条件的,政府给予15万元/台财政补贴(含中、省级财政补贴)。但单一产权住宅、个人自建房、别墅等增设电梯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本《方案》自2022年4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并检验合格的,方能享受本《实施方案》的财政补贴政策。

按照《方案》工作目标,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做到“能加则加,愿加快加”,到“十四五”末,力争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450部以上,基本形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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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举涛)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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