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晓明受贿500多万获刑十年六个月

[休闲] 时间:2024-05-05 18:46: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53次

  原标题:楚雄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晓明受贿500多万获刑十年六个月

  近日,楚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楚雄州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州人院长刘晓明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民医明受

  2004年至2018年期间,院原院长刘晓明利用职务便利,刘晓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蔡某、贿多杨某、刑年郑某和医疗设备供应商王某、个月唐某、楚雄李某贿送的州人现金522万元、价值1万元的民医明受日元、价值10万元的院原院长购物卡,并为蔡某、刘晓杨某、贿多郑某在药品销售中谋取利益,刑年为王某、唐某、李某在医疗设备销售中谋取利益。

  案发后,刘晓明向楚雄州监察委退交了涉案的赃款396.6万元。

  2019年8月12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明受贿案一审判决,刘晓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宣判后,刘晓明不服,向云南高院提出了上诉,请求改判其无罪。云南高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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