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新决第76届联合国大会26日通过决议,议限规定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制常
联大将自动召开正式会议,否决所有联合国成员都可以对行使否决权的新决行动进行审查和评论。 这是议限否意味着,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今后使用一票否决权将受到限制?联合国大会又为何要对此进行限制?联合国问题专家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均认为,制常这一新决议并不构成实质性法律效力,否决更多是新决道义上的压力。 决议通过:五常一票否决权将受限? 4月26日这项不经表决通过的议限
决议规定,当安理会一个或多个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制常联大主席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大正式会议,否决就投否决权所涉问题进行辩论,新决除非联大正就相同问题举行紧急特别会议。议限 根据《联合国宪章》,制常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和法国)在非程序事项表决时可以行使否决权,非程序事项决议需要5个常任理事国均不否决方可通过。 对此,美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理查德·米尔斯表示,美方对赋予五常成员的否决权遭到滥用深表关切。“特别是,我们对俄罗斯在过去十年滥用否决权的模式感到格外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