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对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提出8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探索] 时间:2024-04-17 19:13: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2次

  当前,昆明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对餐人员聚集依然存在传播疫情的饮服疫情重大风险,截至目前,单位复昆明共有2525家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包括单位食堂),工复返岗从业人员6800余名,产提出完成“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程序张贴二维码4781个。防控各餐饮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注意消除侥幸心理,事项统一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昆明落实防控措施,对餐消除餐饮环节疫情隐患,饮服疫情确保顺利平稳复工,现将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继续暂停厅面服务。单位复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复通知前,各餐饮单位继续暂停厅面服务,产提出只提供外带和网络外卖服务,禁止堂食,避免人员聚集造成的传染风险,恢复经营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餐饮服务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张贴“不提供堂食,仅供外卖”的提示。并配合做好“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的推广工作。

  严格从业人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采集了解员工动态,并进行登记管理,近期到湖北省等疫情严重省份的员工,目前仍未返回昆明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应通知其暂时留在原地,待疫情稳定后再返岗;节前或节后已回到昆明的,餐饮单位负责人要通知其第一时间向住宿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并严格落实14天隔离观察,期间不得上岗。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备。

   严格落实健康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应该每天做好员工上岗前健康检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安排专人给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内工作,并要求所有员工正确佩戴口罩,按照六步洗手法勤洗手,定期对手部进行消毒。密切关注是否有体温超过37.3℃、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如有疑似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并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严格采购进货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及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特别是对畜禽类动物的采购,必须按要求索取供货商资质和动物检疫证明,仔细检查动物及其肉类外观是否正常,确保来源可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不得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经营、加工野生动物。

  加强操作场所管理。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场所及设施进行消毒,建立消毒记录,详细记录消毒时间,消毒用产品,消毒方法,对于出入口增加消毒频次。使用含氯消毒剂(不包括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方法:1.严格按照含氯消毒剂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250mg/L以上;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5分钟以上;3.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浓度为75%的乙醇可用于操作台、设备、工具、手部等涂擦消毒。

  严格加工过程管理。烹饪时应注意烧熟煮透,确保达到食品中心温度要求,严格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对加工工具,如,刀具,砧板、等工器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待用时要放置于密闭的保洁柜中。外卖食品一律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饮具。

  单位食堂防控要点。复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办方要做好餐饮具消毒,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实施错峰开餐,倡导盒餐外带、采取分餐制,避免集中用餐。

  网络配餐注意事项。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推行外卖无接触服务。外卖配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加强对配送容器清洗消毒、加大对配餐箱消洗频次,实现无接触配送,减小交叉污染,最大限度保障外卖用餐安全。 

  云南网记者 熊明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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