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昆14日内进行自我监测!昆明7措施强化返昆人员管理

[时尚] 时间:2024-04-19 06:45: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8次

  日前,到昆记者从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日内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进行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自监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拟返回昆明人员管理工作的测昆通知》,将通过推迟景点景区、明措文化娱乐机构等场所工作人员返昆时间,施强体温正常到昆人员14日内自我监测等7项措施,化返对返昆人员进行加强管理。昆人

  推迟相关关停场所工作人员返昆时间

  鉴于当前全市各类与保障公共事业、员管疫情防控、到昆群众生活及涉及国计民生无关的日内工厂企业、批发市场,进行公共文娱机构场所、自监景区景点等均已关停,测昆推迟相关人员返回昆明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本市居民在湖北的 遵守当地相应防控措施

  本市居民正在湖北地区出差、探亲访友的,应当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

  其他地区到昆人员 到昆14日内进行自我监测

  其他地区到昆人员应当服从航空、铁路、长途客运等运输经营者和道路检查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并配合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人员,立即安排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体温正常的人员,到昆14日内,应当每日早晚自行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湖北接触史人员接受14日监督性医学观察

  到昆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到昆人员,在到昆之日应当主动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于到昆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负责监督性医学观察的社区(村)应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实行弹性工作制减少人员接触

  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从外地返回昆明的职工,督促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处于14日医学观察期的职工,执行弹性工作时间;实行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居家工作,或者提供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的工作环境。

  建立网格化群防群治

  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充分发动社区(村)建立网格化的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发挥小区业委会、热心群众的作用,共同做好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监督、服务。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等异常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我防护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云南网记者 浦美玲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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