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登记预约将改为申请预约!30天“离婚冷静期”可撤回申请 上海婚姻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

[娱乐] 时间:2024-04-27 16:28: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5次

  上海离婚登记预约将改为申请预约

  12月1日,上海申请上海升级上海市民政局举行新闻通气会,离婚离婚冷静介绍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情况。登记《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预约约天目前上海民政局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将改操作模块。市民在“一网通办”上进行离婚登记的为申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在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请预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

360截图20201201180837206.jpg

  上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管理改造局长朱勤皓解读,信息系统根据《民法典》规定,上海申请上海升级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离婚冷静流程变成——

  1、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登记等待三十天,预约约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将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在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据悉,《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同时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