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三不宜浙江杭州西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杭州人社局、出台文化广电旅游局、未成未成市场监管局、年人年人商务局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不宜意见》。
“三不宜”,制度是三不宜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杭州开展不宜活动。出台如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未成未成网吧、年人年人酒吧等;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不宜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法律规定不宜从事的制度劳动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经监护人允许携带未成年人开房等。三不宜
群众如发现有涉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监督举报小程序中即将新增的“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等模块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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