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期再延长 国家税务总局: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再延长至2月28日

[综合] 时间:2024-05-03 12:42: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30次

中国小康网讯 2月18日综合报道  纳税申报期再延长,纳税纳税国家税务总局: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再延长至2月28日。申报税务申报据国家税务局网站今日消息,期再期限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延长月份月日通知》。

通知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总局再延自治区、长至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纳税纳税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申报税务申报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期再期限便利纳税人、延长月份月日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总局再延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长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纳税对按月申报的申报税务申报纳税人,除湖北省外,期再期限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省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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