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休闲] 时间:2024-04-24 16:58: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68次

  9月4日下午,央行应当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各类中国人民银行等七个部门今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代币公告。公告称,发行近期,融资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立即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停止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央行应当

  七部门要求,各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代币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发行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融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活动妥善处置风险。立即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资料图:银行工作人员正在清点货币。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联合发布。

  公告发布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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