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热点] 时间:2024-04-29 12:23: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4次
一、茂名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石化实华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告摘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限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度报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茂名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石化实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公司告摘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有限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半年公司简介

  2、度报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茂名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石化实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股份公司告摘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出售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信沃达公司”)45%股权事宜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将信沃达公司45%的股权以34200万元的对价出售给北京宏达万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宏达万基”)。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公司与宏达万基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于2023年6月26日生效。

  上述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7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23-044】、2023年6月26日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48】。

  宏达万基于2023年6月28日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依据合同约定,宏达万基需于2023年8月26日前支付第一期的股权转让款15200万元。

  2、 关于“凤山屠宰场”项目的进展事宜

  公司控股孙公司广西实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实华“)以0元对价,受让阮素珍持有的广西六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六旺公司“)66%股权,将全力建设“凤山屠宰场”项目。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29日《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七项“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第1点。

  2023年1月9日,六旺公司以408万元竞得位于博白县凤山镇凤山村、编号为202253号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红线内面积26168.88平方米,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六旺公司正在开展林地上的迁坟工作。

  3、关于在广州市南沙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为适应战略规划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实华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实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股权。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1月30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3-004】。

  4、 关于“电解铝大修渣生产氟化镁”项目的进展情况

  东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广西百色成立百色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色环保”),拟投资建设“电解铝大修渣生产氟化镁”项目。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3月5日《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2-023】。

  2023年3月8日,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铝电解大修渣生产氟化镁和干式防渗料/石墨粉关键技术开发与工业示范”项目进行科技成果评价,并出具《科技技术成果评价报告》【中色协科(评)字第(2023)第7号】,报告称该项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5、关于东成公司在山东省淄博市设立公司的事宜

  为适应战略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东成公司与北京清大环科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清大”)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山东省淄博市投资设立山东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100万元人民币,东成公司认缴出资1533万元,持股73%;北京清大认缴出资567万元,持股27%,东成公司为山东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3月10日《关于设立控股孙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3-011】。

  6、关于转让湖北茂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实华”)股权的事宜

  湖北实华因经营不善导致2022年产生亏损,且其控股股东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晶惠公司”)自身债务缠身,公司为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于2023年4月20日与广东海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集实业”)签署《关于湖北茂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550万元的对价,将持有湖北实华25.5%股权转让给海集实业。海集实业于2023年4月30日支付股权转让款1300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29日《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项“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的第7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集实业根据协议约定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00万元,现已逾期,公司正在与海集实业进行沟通协商。湖北实华25.5%的股权仍在公司名下,尚未交割。

  7、关于购买办公楼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办公楼的议案》,向茂名市一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期购置位于茂名市茂南开发区站前大道16号大院壹方城1号楼19、20、21、22四层房产作为公司总部办公楼,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办公,预计购买总建筑面积约6083.6平方米,交易价款预计约人民币59,619,280元(上述面积及交易价格最终以交易双方正式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29日《关于公司购买办公楼的公告》【编号:2023-021】。

  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宜

  公司2022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29日《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编号:2023-029】。

  9、关于成立广东实华博润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为适应整体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与上海科密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科密思”)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广东省茂名市投资设立广东实华博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博润”),注册资本为 3,000 万 元人民币,公司持股 60%,上海科密思持股 40%,公司为实华博润控股股东。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10日《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3-046】。

  10、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宜

  信沃达公司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于 2022 年 7 月-11 月向北京弘同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弘同发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1900 万元。后,弘同发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向信沃达公司偿还了本金 1900 万元,并向信沃达公司支付了利息合计 388,777.8 元。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补充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信沃达海洋公司向弘同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28日《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3-050】。

  1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罗宜英辞职的相关情况

  经查,公司独立董事罗宜英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山东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经理 (法定代表人)系兄妹关系,不适宜担任独立董事。罗宜英8月22日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

  12、关于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下称“东成公司”)的公告

  2023年7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以1436.53万元的对价受让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4.3615%股权。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31日《关于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23-062】。

  12、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油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合作后续事项

  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南城投)拟将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石化工业园区的土地(该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南区分局测绘队的四至红线图,面积约230亩,土地用途: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下称该地块)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油公司)拟与茂南城投进行土地开发合作。东油公司应向茂南城投一次性支付其提供的前期开发费用3000万元。茂南城投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该地块的用地批文办好后委托国土部门进行依法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成功后一个月内茂南城投返还东油公司提供的前期开发费用及利息。 该事项详见2013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合作的公告》。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民已签订房屋拆迁及青苗补偿协议,东油公司已支付开发费3000万元。茂南区政府已经将有关材料上报至省有关部门审批。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依法通过挂牌出让的手续由公司取得,依据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茂南城投于2016年8月30日向公司返还前期开发费用3000万元,公司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尚未返还。2017年6月8日,公司专门向茂南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合作相关问题的请示》【茂化实华(2017)31号】,并当面协商,促使茂南城投尽快返还上述土地开发中公司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2019年3月5日,公司再次向茂南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合作相关问题的请示》【茂化实华(2019)19号】,继续与茂南区人民政府及茂南城投磋商催收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返还事宜。2023年2月24日,公司继续向茂南区政府报送《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南区土地开发合作历史遗留问题的函》【茂化实华(2023)24号】 ,恳请茂南区政府尽快归还上述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利息。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茂南城投的返还款。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紧催收,并对催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Chun Bill Liu

  刘汕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33项规则及

  治理类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33项规则及治理类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制度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33项规则及治理类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的基本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33项规则及治理类制度明细

  上述第1至4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核准为准。

  上述第5至33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相关具体制度文件详见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责任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

  5、保险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

  6、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受益人;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加强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履责,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及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钟俊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卢春林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023年7月1日,公司原独立董事卢春林先生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产生空缺。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卢国桢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为当然委员,另外两名董事由董事会根据董事长的提名选举产生,故独立董事卢国桢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又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别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根据董事长的提名选举产生,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提名,本次会议选举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和优化公司管理团队结构,促进公司管理和发展,经公司总经理辜嘉杰先生提名,提请聘任钟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8月16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关于聘任钟俊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副总经理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定聘任钟俊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

  1.卢国桢女士简历:

  卢国桢,女,汉族,1982年8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个人履历:

  2002.09-2006.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读大学本科(其间:2003.05-2006.06在武汉大学辅修金融学);

  2015.05-2017.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读在职法律硕士;

  先后参与茂名市国资委、高州市人民政府、电白区人民政府、茂名市财政局、茂名市林业局、茂名市司法局、茂名市市场物业管理处、茂名市对外投资中心等多家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团队;在公司业务领域,常年参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销售分公司、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广垦长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工作。

  卢国桢女士未持有贵公司股票,与贵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贵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国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钟俊先生简历:

  钟俊,男,汉族,1954年3月14日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作经历如下:

  1970一1975年广西邕宁县苏圩公社知青,1975---1984年广西南宁林业汽车队工人,1984---1990年广西林业厅物资站科长(其中1985--1988广西农学院电大班半脱产学习大专毕业),1990--2014年广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调研员,2014年3月退休。

  2014年5月至今任广西利思远东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南宁市泰安农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至今任普洱市天地农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8月--2017年4月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任广西实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11月至今任深圳坤顺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5月至今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钟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9月13日(周三)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23年9月13日9:15-9:25时;9:30一11:30时和13:00一15:00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3年9月13日9:15一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周三)。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及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4】、《关于修订公司33项规则及治理类制度的公告》【2023-066】和《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2023-067】。

  4、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会议登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办公楼802室

  2、联系电话:0668-2246332、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3、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9月11日 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永新 、张荣华

  联系电话:0668-2276176, 0668-2246331

  传真:0668-289917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

  邮政编码:525000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7”,投票简称为“实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时;9:30一11:30时和13:00一15:00时。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一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71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罗宜英女士的《辞职申请报告》。 罗宜英女士因个人原因(其本人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山东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宜恒系兄妹关系),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罗宜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罗宜英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罗宜英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罗宜英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在此,公司谨向罗宜英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9名董事均参加会议并表决(其中:董事杨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召集,副董事长许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关于修订公司33项规则及治理类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2.01《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3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4 《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8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9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0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1 《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6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8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3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4 《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6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7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8 《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9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30 《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31 《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32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3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2.01至2.04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核准为准。

  上述第2.05至2.33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详见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33项规则及治理类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相关具体制度文件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故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视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4、《关于选举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23年7月1日,公司原独立董事卢春林先生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产生空缺。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提名,本次会议选举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5、《关于聘任钟俊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卢国桢反对理由:钟俊先生兼任多间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等职务,且公司新一届经营层职责已确定。

  董事许军反对理由:从钟俊的履历看,公司主业经验欠缺,年龄偏大,在多家企业任职,能否有效履职存疑。

  董事杨越反对理由:被提名者年龄偏大,且无石油化工行业相关工作所需履历。

  根据公司总经理辜嘉杰先生提名,经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钟俊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3日(周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7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届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3名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监事会主席朱月华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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