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头条】6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娱乐] 时间:2024-05-03 17:44: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0次

  全国新规

  21个省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自6月1日起,小康新规响生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扩大到21个省份,头条包括:北京、月起天津、将影河北、小康新规响生内蒙古、头条辽宁、月起上海、将影江苏、小康新规响生浙江、头条安徽、月起福建、将影江西、小康新规响生山东、头条河南、月起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包括明确奸淫幼女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等内容。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迎来新规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了完善。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10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来了

  公安部公布了10项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便利措施,将于6月1日起实施。10项新措施包括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等,涵盖车驾管办牌办证、城市交通秩序、事故和违法处理等。

  @工商业用户 6月起执行新电价政策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规范个人信息出境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办法》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明确了施工现场应在安全位置设置临时休息点、施工区域禁止吸烟等要求,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新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施行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6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疏散出口门、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0.80m。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

  统一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货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统一为10年内每年检测1次、10年后每半年检测1次。实行普货车辆异地检验检测。

  地方新规

  北京: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北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

  上海:规范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

  《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明确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鼓励小区充电桩互联共享,规定小区充电桩执行居民用电平均电价水平。

  江苏:首部医保领域专项法规施行

  江苏省首部医保领域的专项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了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用人单位、职工和居民应当依法缴纳基本医保费。

  山东: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通知,6月1日起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可凭证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

  河南: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就近拖至出口

  新版《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6月1日起施行,明确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对高速公路事故车辆实施清障救援、现场清理,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布。

  山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手续简化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6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管理办法》明确,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广东:推行婚前孕前“二检合一”

  新版《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婚姻登记处紧邻设立适宜开展婚前孕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场所,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检查。

  重庆:城市一户最多养犬2只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规定城市一户最多养犬2只,明确养犬人和管理人应当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小康头条微信公众号综合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人民日报)

  编辑:田苑淯颖

  校对:武金洋

  审核: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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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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