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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3年的违建等来“部分拆除”

[娱乐] 时间:2024-04-28 04:44: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61次

  本期主持人

  于卫

  自今年年初开始,部分拆除本报新闻热线多次接到读者郭女士的投诉投诉,称在沙河口区泉清园小区11号楼2单元南侧,违建一处占地20多平方米的部分拆除违章建筑,从2017年6月开工伊始,投诉居民们就进行了举报,违建但是部分拆除却没能阻挡住违建的完工,“历时3年多不懈投诉后,投诉去年10月20日,违建违建由业主进行了部分拆除,部分拆除但是投诉依然遗留下安全隐患。”

  5月24日记者来到了被投诉的违建现场。泉清园小区11号楼是部分拆除一座南北向的多层建筑,2单元南侧的投诉方砖地面上,铺设了一层近20厘米高的违建地基,占地约20多平方米,违章建筑拆除后的玻璃、断桥铝框架仍然摆放在地基附近,用于固定的钢筋支架从屋檐下探出来,违建两侧的断桥铝框架还保留在原地。“留下来的框架,伸手就能抓住,仍然威胁我们的居住安全。”郭女士十分气愤。记者注意到,未拆完的违建钢结构紧贴在二楼阳台下。郭女士说,她父母住在二楼,前几年家中曾遇盗,这事成了父母的心病,加上老人岁数大了,对居家环境的安全尤其上心,这个违建建成后,老人就没睡过安稳觉。“尤其不能接受的是,3年多的投诉,却不能全部拆除,而由违建者自行拆除的结果就是这个样子,安全隐患根本没消除。”在随后的采访中,部分居民认为“小区里的违建存在这么长时间,职能部门有责任”。

  采访中郭女士表示,让居民不明白的是,从当初投诉违建到得到执法局的自行拆除违建答复,再到部分拆除违建,“这个违建自行拆除的标准应该是什么?谁来进行认定?”5月3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沙河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听完情况反映后表示,将把郭女士的诉求反映给负责人,并尽快回复处理意见。本栏目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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