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以维权案例庇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热点] 时间:2024-04-30 09:25: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6次

原标题:东方快评丨以维权案例庇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东方动一互联网企业员工疑似加班后下班途中猝死消息引发热议。快评据媒体报道,权案权益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介入,例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用人合同、护劳合法用工时间等劳动用工情况展开检查。东方动如果说所谓的快评加班文化已然让加班族们无法抗拒拼命危险的话,那劳动保障部门无疑是权案权益劳动者合法休息权利的法定庇护所,必须通过严谨的例庇态度严肃的调查和严苛处理,向畸形加班文化说“不”。护劳合法

早在2018年4月,东方动媒体报道了珠海人社局公布的快评一起案例,珠海一家企业因为赶订单,权案权益违法延长1905名职工加班时间,例庇最终被处以19万余元罚款。护劳合法据报道,被珠海人社局处罚的珠海这家公司,此前就当月赶订单需要加班一事,已经与公司工会和员工进行了协商,没有发生强迫加班的情况,还自觉给劳动者发放了违法加班的加班费。珠海市人社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珠海这家企业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平均达100小时以上,其中最长达147小时,企业违法事实已经形成,处罚也就变得顺理成章、毫无争议了。

尽管上文提到的互联网企业是否涉嫌违法延长员工加班时间的事实有待查明,以及上海劳保部门将作出怎样的调查处理尚待观察,但依法严肃查处公然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我们希望看到更多实证。

作为劳动者,谁也不希望被加班,毕竟加班损害身心健康,耽误正常生活,甚至危及生命健康,更何况不少还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但当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十分普遍时,你是选择就范,还是用脚投票?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为了保住饭碗,也为了随大势,加班、加班、还是加班,往往成了更多上班族叫苦不迭的“进行曲”。劳动者日常自保,也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畸形加班文化的蔓延。

与那种强迫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同的是,有的企业往往是采取温情式加班,我总结和归纳为“围猎式加班”。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前,根本不会与员工进行协商,完全由企业说了算。而员工之所以难以拒绝企业安排加班要求,客观上受到“找个工作也不容易”的制约,所谓的自愿加班,有时候也有受制于人的无奈。只是即使劳动者真心愿意加班,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用人单位,也应明白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尊重劳动者休息权、维护劳动者的切身权利,应该是自身的必尽责任。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在员工加班后给予一点慰藉,提供许多贴心福利,具有利诱加班嫌疑,哪怕员工对此类福利感到十分满意,也不值得提倡。我们说此为“围猎式加班”,更是基于这种温情加班还具有传染性:一方面,有福利作为诱饵,加班的人更多了。你不加班,有的是人加班。不加班的人工作时间短了,在业绩和考核上自然会吃亏,有可能会对对不加班员工形成倒逼;另一方面,一家用人单位据此尝到了甜头,必然会令更多用人单位纷纷效仿,而当形成一种所谓愉快式加班氛围,也就完成了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性质的“围猎式加班”使命了,这是非常可怕的一种倾向。

既然有法可依,那就该执法必严。珠海人社局公布的那起案例之所以引人关注,很显然还是凤毛麟角,较为稀缺,物稀为贵。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想必是执法不严的内因之一;而类似员工投诉率较低、乃至为零投诉率,也可能会是人社部门执法不力的“主要理由”。而实际情况是,仅仅依赖被加班侵权的员工投诉或诉诸法律,近似于“不近人情”,只要从劳动者较为被动的就业环境,则会理解他们的沉默,恰恰是对“执法必严”的不信任。而因为执法力量不足,就对“围猎式加班”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甚至对某些用人单位频频发生员工因加班猝死事件仍不启动调查处理,则会变相纵容和助长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有恃无恐。

逐梦需要拼搏,成功离不开奋斗,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岂能被忽视被侵害?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希望人社部门在充实执法力量的基础上,将日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抽查有机结合,同时将企业自我申报有无违规加班行为与员工工资报酬明细表复查结合起来(加班工资必有体现),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依照劳动法严格执法,执法必严,最终让“围猎式加班”难以为继,为劳动者的合法休息权提供应有保障,这也是增强劳动者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信心的必然选择。(周稀银)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