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已经生效的法院裁判,你还能做什么,这些你应当知道

[焦点] 时间:2024-04-18 23:53: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28次

    前天去检察院诉讼服务中心交材料,不服进大厅就看到有个穿拖鞋的已经院裁阿姨,在服务窗口跟里面接待的生效工作人员非常大声的沟通,貌似吵架,法当知道经过了10来分钟,判还直到里面的不服工作人员走到内间办公室,大厅才恢复安静,已经院裁这种情形我两次去都遇到了。生效对这些遭遇不公的法当知道当事人深感同情,个人也自认为算其中一员。判还对不服法院已经生效的不服判决的解决办法,国家在法律和社会层面制定出了很多相应的已经院裁规定,但真正能通过这些达成所愿的生效只会是少数,这是法当知道必然。民事和行政争议,判还走完再审,就当事人而言,法院那边算是走完了,余下的就是去检察院申请监督和不服决定的复查。到此正常的司法救济途径就全部走完了,还不退缩,只剩下申诉和信访,这个看个人的坚持。通过再审和检察院监督扳回一局的算是幸运者,比这更幸运的是通过法院或检察院依职权自查翻案的,说是中大奖也不过分。只要曾经参与过诉讼的朋友,大部分通过律师或自己查资料都知道上面那些救济方式,走完全程或部分,没有得到改变后都有种程序空转的感觉,这也是我在后台看到最多一类评论或留言,现在的司法大环境有了很大的好转,但上面所说也属事实。一件案件能否反转,影响的因素很多,就那些存在而不常见或说很难成功的途径与大家探讨。一、判后答疑。最高法十多年前推行过的便民举措,目前有部分法院仍有执行,有的地方市中院没有规定,区法院确有。由此规定的法院,个人认为非常有必要一试,有利无害。二、申请听证。行政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检察院审查监督申请都可以申请听证,不管能否通过,申请很有必要做。三、举报投诉。有确凿的证据,这个必须做,反之亦然。枉法裁判是我们最主观的想法,只有想法毫无意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投诉举报平台,按要求提交材料即可。四、给院长写信。院长对本院的裁判有依法监督的职权,一些法院设有庭长接待日或院长接待日。五、媒体曝光。这貌似是很多人认为的最后一根稻草。正规有影响力的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在当下的信息社会中,只要会上网,就能轻易的找到联系方式,想找媒体曝光可以直接联系。不要相信那些在网上忽悠你通过他们找媒体曝光解决问题,他们给你的“光”多半是海里鮟鱇鱼的“灯笼”。六、实名举报。发文和发视频都可以,不要歪曲事实,最好只讲事实,个人主观判断少讲。七、最高法和最高检申诉。可以网上提交材料,也可到现场提交。最高法全国有六大巡回法庭,可以找最近的去,最高检就只能去帝都了。八、信访。最新的信访工作条例出门前有必要先学习下。材料是敲门砖,满纸怨气的材料不会有人看,而这样的情形还真不少,除了自己确实能搞定的,这个钱不建议省。个人建议一般的案件在再审和之后的阶段就不要请律师了。推翻生效裁判绝对是最难走的一条路,不止关乎于时间,金钱。走多久在于你自己。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