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男子借钱不成动手杀人并盗窃被判死刑

[探索] 时间:2024-05-04 13:36: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66次

原标题:三亚一男子借钱不成动手杀人并盗窃被判死刑

新海南客户端、亚男南海网、借钱南国都市报9月8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廖茹奇)9月8日,不成并盗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借钱未果后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动手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杀人执行死刑命令,对犯故意杀人罪、窃被盗窃罪的判死石某均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亚男

9月8日,借钱犯故意杀人罪、不成并盗盗窃罪的动手石某均被执行死刑。

石某均与被害人周某丈夫蒋某瑜系四川老乡,杀人两人往来密切。窃被2017年8月28日13时许,判死石某均乘坐出租车前往蒋某瑜位于天涯区河西路的亚男家中借钱。因蒋某瑜不在家,石某均便以资金紧张为由向周某提出借钱。遭到周某拒绝后,两人发生争吵、厮打。石某均将周某推进卧室按倒在床上,用手掐周某颈部,又用床上的布条缠绕其颈部,致使周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随后,石某均从屋内窃取现金2000余元及黄金手链1条(价值5241元)后逃离现场。同年8月30日12时许,石某均在广州开往达州的一趟列车上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石某均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数罪并罚,且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认定石某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0元。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石某均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石某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利声富 廖茹奇)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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