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69元,计局居民同比增长9.0%。去年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入增同时,可支去年北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803元,配收同比增长8.7%;按常住地分,北京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642元,同比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811元,同比增长8.8%。对于每次公布这一数据都会有人感到自己“被平均”的现象,北京市统计局昨天明确了统计中“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据了解,所谓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者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这里所说的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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