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孟宏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百科] 时间:2024-04-28 22:17: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90次

  原标题: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孟宏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孟宏伟 资料图。天津图片来自新华网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检察机关公安部原党委委员、依法副部长,对孟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宏伟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受贿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案提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天津近日,检察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宏伟享有的对孟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孟宏伟,宏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涉嫌受贿诉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案提副部长,天津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消息称,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涉嫌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2019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家监委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调查期间发现孟宏伟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中央纪委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孟宏伟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组织观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抗组织,拒不执行党中央决定;特权思想极其严重,公权私用,滥权妄为,肆意挥霍国家资财满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风败坏,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妻谋取职务,纵容其妻利用其职权搞特殊、谋私利;权力观扭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孟宏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玷污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孟宏伟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消息称,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孟宏伟作出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