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新时代新步伐)
自然资源环境是维护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前提。然而一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公共不仅影响了生态系统的利益良性运行,还对公众生活产生不良影响,代新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步伐美好生活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共同关注的维护核心内容。
党的环境十九大报告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做出了全面部署。公共环境利益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也得到了全面确立。利益作为维护该公共利益的代新重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从建立、步伐试点到全面运行,维护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如近年来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反响的公共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全国首例“毒跑道”案等,都是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实现对受害人权益的保障、环境的保护。环境公益诉讼已成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手段。
然而我们也应当注意到,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生长的时间还较短,经验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厘清。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此,笔者建议,首先应当大力扶持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包括环境资源信息共享、专业技术培育、履行诉讼职责时的配合等。
其次,应当建立健全全国和各省级层面的公益诉讼基金制度,以支付诉讼所必需的专家咨询、司法鉴定、律师代理等合理费用;同时,可用于被污染环境的修复以及临时补助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等。
最后,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取证、质证、认证等方面作用,发挥其在环境修复方案的确定以及方案执行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环境公益诉讼是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手段,但绝不是唯一手段,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以形成完善的,包括环境预防、救济、修复等在内的多元治理体系,从而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系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中国司法鉴定》编辑部主任)(朱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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