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状:郑丽琼涉煽动意图 被捕无关政治

[知识] 时间:2024-04-18 03:59: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4次
  中评社香港3月2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大动意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琼涉非法发布警员资料,状郑治周四被警方以“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丽琼作为罪”拘捕。  香港政法界人士表示,涉煽有关案件符合《刑事罪行条例》中“引起香港居民间的图被不满或离叛”和“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动意图描述,拘捕行动不涉政治,捕无部分反对派质疑“随意滥捕”根本就是关政藐视法治、颠倒是大动意非。  李家超︰只按证据调查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状郑治法律意见及考虑并非于调查时处理,丽琼警方只按证据调查。涉煽  至于煽动意图罪是图被否抵触《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李家超指,捕无执法部门按现有法律条文采取行动,关政只要有人涉嫌违反香港法律条文列明的大动意罪行,执法人员会基于证据执法。  李家超表示,警方调查及搜证后会请示律政司,决定下一步行动,强调执法部门依法办事。  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表示,有关案件符合《刑事罪行条例》中“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和“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动意图描述,强调特区政府有责任检控干犯刑事法律的人士,亦相信律政司已平衡法律要求和人权,看不到拘捕行动涉及政治。  对于有人质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过时,胡汉清反驳,有关法律仍然生效就并非过时,否则立法会有责任废除有关法例。  胡汉清又指若法例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就更应将案件交由独立运作的法庭裁决,而非阻止有关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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