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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一审宣判

[娱乐] 时间:2024-04-18 05:45: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次

  原标题: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9年3月26日,中宣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部原对被告人鲁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副部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鲁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长鲁上缴国库,炜受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贿案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审宣不上诉。中宣

  经审理查明,部原2002年至2017年,副部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长鲁秘书长、炜受副社长,贿案北京市委常委、审宣宣传部部长、中宣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鲁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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