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婚姻登记“跨省领证”记得带登记办理地有效居住证

[休闲] 时间:2024-03-31 09:47: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次

民政部今天(5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跨省领证会上介绍,提示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登记带登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记得记办居住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理地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有效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跨省领证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提示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民政部提醒,婚姻为提高“跨省通办”的登记带登效率,避免人员聚集,记得记办居住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理地试点地区基本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有效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跨省领证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根据第一批试点地区经验,这次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居住证的范围,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进一步简化了婚姻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要求,也符合目前各地普遍开展“省内通办”“市内通办”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域内通办”的实际,可以最大程度上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