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规范生态低碳建设 争做“双碳”优等生

[综合] 时间:2024-04-29 11:54: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9次

原标题:海口江东新区规范生态低碳建设 争做“双碳”优等生

新海南客户端、双碳南海网、海口南国都市报2月23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记者从海口市江东新区管理局获悉,江东建设2月22日,新区该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江东新区生态低碳建设的规范通知》,进一步强化江东新区生态低碳建设的生态生刚性,保障生态文明及“零碳新城”建设落到实处,低碳争做“双碳”优等生。双碳

《通知》规范了城市建设区工程土地供应、海口方案设计、江东建设施工图设计、新区建设收尾、规范投入使用等阶段生态低碳设计建设事项,生态生层层压实地块生态低碳指标。低碳未经生态低碳设计审查的双碳,不予规划许可;未经生态低碳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备的,不予施工许可;未经生态低碳单项验收的,不予竣工验收。

同时,明确辖区政府城市建设区既有保留建筑绿色低碳改造、非城市建设区工程项目设计建设、实施农村光伏和渔光互补工程、蓝绿碳汇开发等事项。2035年前城市建设区屋顶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600兆瓦以上,非城市建设区农村光伏(含农光互补)、渔光互补装机容量均达到1000兆瓦以上。

《通知》还要求,持续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规范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绿色电力、蓝绿碳汇优先区内交易,碳中和后富余量经审核方可区外交易。(党朝峰)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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