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重申:禁台人任职陆党政系统事业

[休闲] 时间:2024-05-04 14:23: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8次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陆委陆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4月17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昨天表明具有台湾户籍的申禁东方卫视驻白宫记者张经义触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将处以新台币10万至50万元罚锾,台人统事引发各界争议。任职陆委会今天上午发布新闻强调,政系东方卫视为陆方党务、陆委陆党政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申禁属两岸条例第33条第2项公告禁止任职之党政军组织。台人统事关于个案职称、任职聘期长短或方式,政系并不影响对于认定担任职务之判断。陆委陆党   陆委会表示,申禁东方卫视为“上海东方娱乐传媒”所属卫星频道,台人统事隶属陆方政务系统“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额出资之“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且受党务系统“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台)之指挥监督。任职  陆委会指出,政系依其股权隶属及业务监督关系,足认东方卫视为陆方党务、政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属两岸条例第33条第2项公告禁止任职之党政军组织。  陆委会表示,个案是否构成两岸条例第33条第2项所称担任职务,应实质审视职务内容,职称、聘期长短或方式,并不影响对于认定担任职务之判断。  陆委会表示,民众担任陆方职务,应考量是否涉及对台统战工作、有无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具体个案是否违反规定,职务属性须审视是否实质担任或从事该职务工作之内容,以作为主管机关认定之参据。  陆委会表示,外界指两岸条例禁止的是不得在党政军任职,而非明文规定到党营事业单位,实属误解。  陆委会指出,在国际竞争中,人才竞逐及跨国移动是正常趋势,民众担任中国大陆企业之职务,若不涉及违法,政府绝对尊重人民工作及就业选择权利。惟中国大陆长期以零和思维对台打压,迄今亦不放弃武力攻台,民众应遵守两岸条例相关规定,避免担任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的职务,以维护台湾整体利益。  陆委会说明,陆方党务、政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均属两岸条例第33条第2项公告禁止任职之党政军组织,台湾人民不得担任公告禁止之中国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违反上开规定者,依法处新台币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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