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照料八旬老人怒告五旬儿 法院:应关注老人精神需求

[知识] 时间:2024-04-29 23:00: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69次

原标题:缺乏照料八旬老人怒告五旬儿 法院:应关注老人精神需求

东方网记者刘理10月23日报道:83岁老父亲认为儿子王某某对其缺乏照顾且少有陪伴,缺乏求故将儿子诉至法院,照料注老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旬老并进行定期探望。人怒人精法院最终判令被告王某某定期探望原告,告旬并驳回原告主张赡养费的儿 诉请。

今天上午,法院上海静安法院今日发布2019年度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应关该案是神需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据法院介绍,缺乏求王某83岁,照料注老其子王某某58岁。旬老双方之间因为如何安排王某及其再婚妻子的人怒人精居住生活产生矛盾,加上双方思想观念差异与沟通交流方法欠缺,告旬双方产生矛盾。儿 

王某认为儿子王某某在生活上对其缺乏照顾、在物质上缺少扶助、在精神上缺少慰藉,故诉至法院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并进行定期探望。

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但子女支付赡养费的前提是老年人生活困难,本案中老人自身工资尚可以覆盖日常开销,故不存在需要给予赡养费的情况。但子女在物质供养外,还应给予父母精神关怀,故判令被告定期探望原告,并驳回原告主张赡养费的诉请。

在涉老案件中,赡养纠纷案件是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据静安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涉老诉讼请求内容多种多样。老年父母主张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除了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外,也会提出对生活进行帮扶照顾的行为赡养。

法官表示,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具体而言,一要积极支付合理赡养费用。二要关注老年长辈精神需求。三要针对赡养问题增强沟通。建议各子女之间就老人的具体赡养多沟通,多协商,避免造成因子女就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老人赡养缺失,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刘理)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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