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一男子销售未经检疫的冻牛肉获刑两年三个月

[时尚] 时间:2024-05-10 02:49: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72次

原标题:陵水一男子销售未经检疫的陵水冻牛肉获刑两年三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男销年南国都市报1月10日消息(记者 陈栋)海南陵水一男子从岛外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检冻牛肉进行销售。近日,疫的月海南一中院以王某乙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冻牛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肉获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刑两并禁止王某乙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陵水加工及销售职业。男销年

2018年3月至5月间,经检王某乙多次到广西北海市金奎市场等地购进无检验报告、疫的月无食品许可证等材料的冻牛冻牛肉,并将购进的肉获冻牛肉加工成牛肉干销售给林某某等人,或将上述部分生牛肉解冻后卖给刘某某经营的刑两饭店,或在自己经营的陵水摊位上销售。

2018年5月9日,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王某乙位于陵水椰林镇的冷冻库进行检查时查获12种330箱无中文标签的冻肉。

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海南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冻肉的标签显示来源于巴西、印度等地区。经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其中9种300箱是国家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肉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据统计,王某乙被押的9种300箱无中文标签冻肉,重量为6635.45千克,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97423.582元。

2018年7月24日,经陵水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王某乙主动到陵水公安局接受调查。

海南一中院认为,王某乙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冻牛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被查扣的冻牛肉重量为6635.45千克,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97423.582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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