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解读】因虚增营收、利润,罗普特被给予警告并处400万元罚款

[综合] 时间:2024-04-28 16:12: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41次
泡财经获悉,风口8月25日晚间,解读罗普特(维权)(688619.SH)公告,因虚予警元罚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增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此前2023年5月,收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润罗罗普特就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普特

  告知书显示,告并2020年12月,处万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风口贵州省都匀市、解读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因虚予警元罚合同金额合计2.42亿元。增营2021年,收利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润罗合同金额合计1.49亿元。2020年、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2020年、2021年,罗普特涉嫌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收2.14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收1.1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

  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厦门监管局认为,罗普特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长陈延行、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江文涛是罗普特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陈碧珠是罗普特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罗普特2020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财务总监余丽梅是罗普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崔利在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披露期间任财务总监,是罗普特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副总经理兼第二事业部负责人张翔、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兼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林晓月及陈旻是罗普特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设计三院院长刘媛是罗普特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监管局拟决定:

  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延行、江文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碧珠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余丽梅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崔利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张翔、林晓月、陈旻、刘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据《红周刊》统计,年初至今的半年时间内,市场上共有2967条上市公司及个人处罚信息(包括立案调查、出具警示函、通报批评、监管措施、公开处罚、责令整改等各类处罚类型),涉及567家公司,其中有48家公司被立案调查。从调查原因看,信披方面仍是2023年上市公司出现问题最多的,超六成公司或相关责任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此外,还有部分企业或相关负责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被立案调查。

  对于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数量明显偏高的情况,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表示,“最主要原因还是部分上市公司管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近年来,受复杂环境影响,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出现了困难,于是希望能通过披露虚假信息蒙混过关,也有部分ST股是为保壳铤而走险走上了财务造假之路。为保障全面注册制的顺利实施,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了更严格的监察,体现出其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零容忍’态度。”

  罗普特主要业务及产品是为客户提供计算机视觉智能产品、大数据产品及AI+行业应用的系统级整体解决方案。

  事实上,自2022年以来,公司持续亏损。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罗普特实现归母净亏损1.4亿元、0.3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56亿元、0.43亿元。

  罗普特将今年上半年亏损归结为“公司为加大区域拓展力度,持续保持研发强度,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保持较高水平。同时,公司业务具有明显的销售季节性特征,公司项目验收、回款集中在下半年,影响利润的释放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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