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答中评:人大释法体现特首主体责任

[探索] 时间:2024-04-27 23:43: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72次
全国政协委员、黄国香港立法会议员黄国。答中大释(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中评社香港1月1日电(记者 段晓鲁)12月30日,评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法体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就有关条文作出解释。现特对此,首主全国政协委员、体责香港立法会议员黄国接受中评社采访,黄国他表示,答中大释人大释法属香港法律体系的评人一部分,不存在所谓的法体“干预”成份,此次释法突出了特首为国家及香港负责的现特政治地位,亦体现了特首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首主主体责任及重要性。  黄国说,体责人大释法对进一步澄清香港国安法中的黄国相关条文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于黎智英案件。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及新情况,这次释法有利于香港国安法全面及准确的落实。  黄国表示,人大释法属香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不存在所谓的“干预”成份。此外,此次释法突出了特首为国家及香港负责的政治地位,亦体现了特首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及重要性。人大释法只是对法律的解释,并无涵盖对案件的处理,这对维护香港法治公平起到了有效平衡。  黄国亦表示,释法是香港法律及一国两制的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是中国最高的法律权利机构,有权对香港法律进行释法,这因为香港国安法是包括在中国法律当中。香港法律机构不单是要懂普通法,而更重要的是对中国法律要有全面的认识,将香港法律与中国法律进行有效对换,这更有利于香港作为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优势。香港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而是在“一国”之下的特别行政区。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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