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发布关于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主动进行信息申报的公告

[探索] 时间:2024-04-29 10:59: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83次

原标题:海口美兰区发布关于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主动进行信息申报的海口公告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美兰南国都市报1月7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 通讯员 王聘钊)记者1月7日从海口美兰区获悉,布关鉴于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石家申报为确保居住在海口美兰区的庄旅主动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全部找到、不漏一人,居史进行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信息海口市美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海口要求自2020年12月10日(含)至2021年1月7日之间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美兰人员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布关

公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石家申报申报人群

(一)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到海口美兰区的庄旅主动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史进行出差、信息居住等人群);

(二)返琼的海口本区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因公出差返琼人员等);

(三)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申报需知

(一)请此三类人群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美兰区指挥部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必须提供手机号,同时手机随时保持畅通)、入琼时间、从石家庄何地入琼、在琼居住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来琼目的、预计离琼时间等。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22点整。

(三)公告下发后入琼的石家庄旅居史人员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区指挥部进行申报。区指挥部在接到申报信息后将派社区工作者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三、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美兰区有关部门呼吁,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社区(村)进行报告,或直接拨打该区指挥部热线或12345热线报告。

0898-65332354

[email protected](王康景 王聘钊)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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