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向诬告者亮剑 一恶意陷害者被拘留7天

[休闲] 时间:2024-04-29 09:34: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4次

原标题:宜城向诬告者亮剑 一恶意陷害者被拘留7天

(记者杨宏斌、宜城通讯员许程程、向诬陷害邓乐鹏)“老熊,亮剑诬告你的恶意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你放开手脚大胆工作……”11月24日,拘留宜城市纪委监委干部陈建平热情回访该市板桥店派出所副所长熊某。宜城

去年1月,向诬陷害因涉嫌非法采砂、亮剑故意伤害等罪名,恶意该市小河镇的拘留村民盛某被该市公安局刑拘。讯问过程中,宜城盛某称自己曾向熊某行贿2万元。向诬陷害该市纪委监委立即介入,亮剑组建工作专班,恶意经详细调查取证查明:熊某并没有受贿事实,拘留盛某举报内容纯属虚构。

原来,熊某是在工作中坚持原则而得罪盛某的。2017年盛某受雇于一家采砂场,时任小河派出所副所长的熊某在制止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中,曾多次警告盛某“不要非法采砂,一旦现场抓获将依法处理”。因此,盛某对熊某一直怀恨在心。被刑拘后,盛某故意捏造“问题线索”对熊某进行诬告陷害。

案情水落石出后,该市纪委监委于10月30日为熊某召开了公开澄清正名大会,并将盛某涉嫌诬告陷害他人问题线索移交该市公安机关。

11月12日,该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给予盛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既向诬告者亮剑,也为担当者撑腰。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为6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记者手记

让诬告者付出代价

杨宏斌

近年来,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有所抬头。这令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让干事者寒了心、泄了劲。

毋庸置疑,对积极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群众,应当鼓励;但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的诬告陷害者,应当亮剑。

正风肃纪,不仅仅是查处违纪违法干部。依纪依规还清白者清白,也是一种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泼脏水”行为,持续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让干事者受到呵护”的强烈信号。

只有让诬告者受到惩罚,让蒙冤者得以正名,才能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才能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