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乐至首例袭警罪案宣判 男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热点] 时间:2024-04-29 07:02: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5次

原标题:资阳市乐至首例袭警罪案宣判 男子被判拘役4个月、资阳至首缓刑6个月

庭审现场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资阳3月23日讯(蒋波 记者 杨颜铭)资阳市乐至县一男子醉酒后无故敲打邻居房门,市乐民警到达现场后,例袭该男子非但不听民警劝阻,警罪拘役反而殴打出警民警,案宣致使民警受伤。判男

记者从乐至县公安局获悉,被判2022年3月16日,个月个月乐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缓刑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袭警罪。资阳至首

2021年4月29日晚上22时,市乐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例袭称有人在敲打房门。警罪拘役接到报警后,案宣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判男发现一男子正使用木棍打砸邻居陈某的房门。民警要求男子放下木棍,但该男子未听从民警指令。在处置过程中,孙某某以脚踢的方式对出警民警进行袭击,致使民警受伤。

随即,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2021年4月30日,孙某某被乐至县公安局以涉嫌袭警罪进行立案侦查。

2022年3月11日,乐至县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某行为构成袭警罪提起公诉。3月16日,乐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判。庭审中,孙某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乐至县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当庭依法判处孙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图片由乐至县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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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颜铭)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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