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权使用子女的红包吗?——《民法典》知识点来解析

[百科] 时间:2024-05-02 01:43: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48次

  成都日报讯 给孩子发红包是父母不少地区的春节习俗。而“孩子能不能自己管钱”和“父母是有权否有权使用子女的红包”这些问题,是使用识点父母和子女之间一场小小的“较量”。

  根据《民法典》的红包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是民法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一个分界线。红包就是典知纯获利行为,孩子可以交给家长让他们帮忙保管,解析但是父母一定记住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长不能替孩子花。有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在接受采访时也介绍:“红包就是使用识点纯获利行为,那么作为孩子你就可以拿来,红包那是民法你的钱,你可以交给父母让他们帮你保管,典知但是解析一定记住保管也只是替你保管,他们不能替你花。父母同时你也可以拿着你的这个钱想买点什么小东西那也是可以买的,所以这个就是强调纯获利。”

  17日,“民法典解答孩子红包能不能自己保管”话题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翟纯君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儿童及青少年拿到的过年红包,从性质上看是礼节性赠予。以前主要是象征性的,金额较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有攀比等因素,红包金额越来越大,小则上百元,多则上千元。

  而父母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孩子的红包?翟纯君表示,结合民法典来看,主要应当考虑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数额较大红包建议由家长保管,可用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大一点的孩子可以在家长监护下自主支配自己的红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也对民事法律行为作了多级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家长做好引导,孩子支配红包的过程,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翟纯君说道。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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