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月1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综合] 时间:2024-05-02 08:52: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5次

原标题:广东6月1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记者/陈伊纯 通讯员/粤司宣)近日,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月日议职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起施并将有关事项进行通告,行县以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政府政复责决策部署。

通告中指出,统行自2021年6月1日起,使行除实行垂直领导的广东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月日议职我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起施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行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政府政复责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统行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使行法规授权的广东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该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该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为便于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陈伊纯)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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