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12日丨恒宇集团(02448.HK)公告,恒宇于2023年9月4日,集团接获公司获悉黄炳琛("呈请人")就要求偿还债券本金及应计利息合共3400万港元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交的清盘清盘呈请,当中要求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的呈请条文,向公司颁令清盘(公司清盘程序编号为388)。恒宇有关呈请书的集团接获聆讯将于2023年11月8日举行。
监于上文所述,清盘公司为厘定可能采取的呈请行动而已委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以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恒宇整体利益。公司将强烈反对呈请,集团接获并将向高等法院申请取得所需的清盘认可令。同时,呈请公司将继续与呈请人保持积极主动的恒宇沟通,并与其尽快形成重组方案,集团接获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清盘情况下尽快向市场公布重组方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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