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王宝王宝王永宋喆、强前强离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经纪被告人宋喆、人宋蓉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喆被正当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年曝光三年。婚案
宋喆等二人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弟弟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飞马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关系采用虚报演出、王宝王宝王永广告代言费的强前强离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经纪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人宋蓉其中,喆被正当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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