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确定以来 海口秀英首例袭警案件宣判 涉案男子获刑6个月

[探索] 时间:2024-04-27 23:29: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12次

原标题:袭警罪确定以来 海口秀英首例袭警案件宣判 涉案男子获刑6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罪确南海网、定海南国都市报9月2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吴昱喆)9月28日,口秀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英首近期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例袭一起暴力袭警案获一审判决,涉案男子犯袭警罪,警案件宣获刑六个月。判涉该案系2021年3月1日实施的案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确定袭警罪以来,海口市秀英辖区内首例暴力袭警案。获刑

检方指控:今年8月10日21时许,个月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后乘坐网约车回到海口市秀英区某小区。罪确李某某因怀疑网约车司机故意绕道行驶,定海双方发生争执,口秀后网约车司机报警处理。英首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至现场,例袭向李某某表明身份后向其询问相关情况,李某某拒绝配合并辱骂、推搡、拍打民警、向民警吐口水。鉴于李某某处于酒后状态且情绪较为激动,民警遂依法传唤其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民警将李某某带上警车的过程中,李某某用手拍击民警头部。民警坐上驾驶位准备驾车返回派出所时,李某某突然从后排座位打民警头部。后民警呼叫增援,制服李某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经鉴定,民警所受损伤未达轻微伤。

2021年9月16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袭警一案并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认定李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妨害公务罪进行了修改,增设袭警罪,通过单独设置法定刑的方式明确了暴力袭警行为与一般妨害公务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的区别。

依照该款的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适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立法层面肯定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特别强调了对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法律保护。

检察官提醒:人民警察作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在开展执法执勤过程中,拥有法律赋予不容侵犯的执法权威。对于袭警行为必将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王天宇 吴昱喆)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