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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还有个名:犯罪嫌疑人

[知识] 时间:2024-05-04 07:05: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3次

  近日,客服沈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和苏家屯公安分局联手打掉了一个为电信诈骗组织“吸粉引流”的个名犯罪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归案。犯罪

  6月27日,嫌疑参与侦破此案的客服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侦查二队队长崔勇表示,该案件中有不少人以为做客服不会涉及严重的个名违法行为,事实上,犯罪如果你稀里糊涂就当了“客服”,嫌疑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客服帮凶不说,还要承担相应的个名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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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办贷款吗” ——诱骗让人加微信

  今年5月,犯罪苏家屯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一个犯罪团伙在苏家屯区某出租房内为电信诈骗组织“吸粉引流”。嫌疑苏家屯公安分局获得线索后立即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客服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个名经查,犯罪犯罪嫌疑人戴某(男,38岁)、程某(男,33岁)作为该团伙的组织者,雇佣多名“客服”冒充某银行金融信贷中心的工作人员,按照“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和话术脚本,引诱有贷款需求的被害人添加诈骗组织提供的微信账号,每成功添加一人,戴某、程某二人便可从中获利。在全面掌握戴某、程某及其团伙成员的犯罪证据后,6月1日6时许,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将该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戴某、程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为“上线”诈骗组织进行“吸粉引流”的犯罪事实。据戴某等人供述,每成功添加一个微信账号,“上线”诈骗组织会给其60元“提成”。该犯罪团伙从事“吸粉引流”犯罪活动至今,已累计获利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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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摊“吸粉客服”——添微信获利60元/位

  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戴某向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讲述了为上线的诈骗组织进行引流吸粉的过程,“2021年9月份左右,我做买卖赔钱了,我就在网上找赚钱的兼职工作,看到一个帖子说招聘网络‘吸粉客服’。我就在那个帖子下面留言问待遇和操作方法,并按照那个人的要求下载了一个App。后来我知道,和我说话的这个人就是我的上线陈某。之后他就在那个App中教我如何购买非正常开卡的手机号频繁拨打电话,他说每一个加微信的用户就能给我提70元,扣除10元的手续费,我能得到60元钱。”

  戴某把整个流程和操作方法弄明白之后,又找来他的朋友程某,问他是否愿意合伙一起干。程某当即表示同意,就这样,两人又招聘了数人做起了“客服”,戴某负责联系上家,程某负责培训新招来的“客服”和分配每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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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装“买卡吸粉”——租别墅当成办公场所

  2021年9月中旬的时候,戴某和程某每人出资3000元钱,每月花了2000元在苏家屯区某小区租了一个日租房,戴某又在网上花700元钱买了非正常开卡的5个手机号,又花了1000元左右在网上买了5个二手手机用来拨打“吸粉”电话。程某又招来几个“客服”并告诉他们,每有一个用户加微信就给他们10元的提成,这样戴某跟程某每单就能得到50元的提成。

  这个像模像样的“公司”开起来了,每个员工一天能打100个左右电话,每个员工能有15个左右的用户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招聘来的员工最多时有5人、最少时有2人。因为工作时间不固定,所以员工上班时间也不确定。今年3月,因为房租到期,而且环境还不是很好,所以两人一起在苏家屯区某小区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别墅,“我们付了两个月的租金6000元后开干,直到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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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容“吸粉超千”——每日结款给“客服”员工

  就这样,戴某和程某两人一共为上线“吸粉”1000多人。两人向警方交代,他俩带着招聘来的“客服”,平均打10个电话就能有一个人加微信,从去年9月至今一共能打了一万余次电话。他们拨打电话时说的“话术”都是上线陈某教的。

  作为提成,每个“客服”加一个微信,两人给“客服”10元的提成,剩下的50元,戴某和程某每人25元。每日工作结束后,上线陈某会告诉戴某微信群一共加了多少人,然后戴某和程某就让员工报各自的工作量,并按工作量给员工发放提成。

  戴某同时向警方交代,这些当“客服”的员工数量不固定,有时来有时不来,流动性很大。他们按日结算工资,加多少个微信给多少钱,“我们把工作场所尽量弄得像一个正规公司,因此很多招聘来的‘客服’很努力,每个人每天能打100个左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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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术“办信用卡”——谎称银行员工“吸粉”

  据办案民警介绍,戴某和程某共购买30个左右的非正常开卡手机号,有一部分是上线陈某给他们提供的,陈某按照700元钱一张卡价格卖给戴某,还有一部分是陈某介绍戴某通过QQ号在沈阳的一个人手里买的,“当时花了7000元钱,他给了我10张卡,这10张卡是我到沈河区的一家酒店门口取的。这些手机号我们都分配给‘客服’,让他们挨个打电话:是否想办理某某银行的信用卡?如果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就让对方加一下陈某给提供的微信号,这样就算完成一个‘吸粉’任务。”

  戴某交代,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和任何一家银行合作过,这么说都是上线陈某教的“话术”。戴某和程某表示,招来这些“客服”,有些人是知道打这些电话是诈骗行为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自称自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仅仅是因为“话术”是这么教的,这样说能赚提成,“我也知道我干的这事肯定不合法,要不也不能平白无故给我这些钱。”

  据介绍,目前戴某、程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为“上线”诈骗组织进行“吸粉引流”的犯罪事实,该犯罪团伙从事“吸粉引流”犯罪活动至今,已累计获利近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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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诈骗电话”——拨打超500人次构成犯罪

  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侦查二队队长崔勇告诉记者,对这种从事“吸粉引流”的犯罪活动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未遂罪处罚: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未遂罪处罚。

  目前,戴某、程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杨硕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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