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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漳泉三地将或共建公共信用体系

[探索] 时间:2024-04-30 07:09: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29次

  闽南网11月15日讯 厦门将推动与漳州、厦漳信用泉州联合建立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泉地推进三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将或昨日,共建公共《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体系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厦漳信用时间将持续到11月22日。泉地

  作为两岸金融交流的将或桥头堡,《意见稿》提出,共建公共厦门市政府支持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两岸人民币现汇清算、体系现钞兑换和调运业务;扩大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厦漳信用参与新台币清算;推动在本市对台特定商品交易区域内,泉地使用两岸货币直接计价结算。将或鼓励台湾地区及其他境外地区的共建公共人民币清算行、代理行或者人民币结算参加行在厦门市商业银行开设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鼓励台湾地区企业在厦门市金融机构开立境外机构的体系人民币境内账户。

  《意见稿》鼓励培育和创设村镇银行、艺术品银行、银行信贷资产交易中心、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投资基金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类金融企业的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海洋金融、航运金融、科技金融、旅游金融、茶叶金融等领域。

  《意见稿》提出,厦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完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扩大信用信息采集的覆盖面和数据量,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同时,厦门市政府协调、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与漳州、泉州联合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推动与漳州、泉州联合建立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推进厦门市与漳州、泉州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厦门市政府支持建立本市与漳州、泉州区域性统一授信审批中心。

  《意见稿》支持厦门市与漳州、泉州金融机构统一拓展金融业务、统一金融服务标准、统一定价金融产品、共享金融信息、联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人才交流。

  此外,《意见稿》也提出,厦门市政府应当加强与台湾地区在金融市场建设、产品创新、风险防范、人才培养、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和战略合作,开展金融产业的对接,促进两岸金融交流合作。(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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