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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办理云南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综合] 时间:2024-04-28 03:15: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6次

  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营商环境是昆明攸关中小微企业存亡的“生命线”,日前,中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云南省首例破产和解案件。办理

  4月13日,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云南展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转破产和解程序。首例该案系云南省首例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后,破产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和解偿付问题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请求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的案件破产和解案件。

  该破产案的昆明和解,在债务人恢复生机的中院同时,使债权人获得比破产清算更多的办理债务清偿,切实维护了债务人的云南利益,有利于债务企业盘活资产、首例提高经济效益,破产最终实现重生,和解对保护中小微企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亦对当前疫情期间加快复工复产有着积极的推进行作用。

  债务人展望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最终资不抵债,被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审理期间,考虑到债务人展望公司无拖欠税款,公司职工债权金额不大,债权人数量、债权金额、债权类型相对简单清晰,展望公司的经营管理仍处于正常维继状态等因素,清破庭本着保护中小企业,节约诉讼成本的原则,在综合考量了债务人的企业规模、资产情况、债权债务关系等多方因素之后,认为债务人属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清晰的中小型企业,破产和解程序能够迅速化解企业的债务危机,重新盘活企业资源,有效避免中小企业因短期负债而被迫清算退市。引导债务人、债权人合理选择破产程序,并多次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

  在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努力下,债务人展望公司与全体债权人达成最终的破产和解方案,并向昆明中院提交了破产和解协议。清破庭在对破产和解申请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后,依法裁定确认展望公司破产清算案进入和解程序。

  本案中,展望公司与全体债权人一致达成的破产和解,较之传统意义的破产清算,具有程序简、周期短、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不仅避免了中小企业破产退市,让公司得以继续生产经营,还妥善解决了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同时通过让债务人与债权人另行签订《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等方式,最大化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有效平衡了各方利益。

  展望公司破产和解一案系昆明中院对破产和解程序的积极的探索,不仅为身处困境的中小微企业寻找到出路,更是主动发挥审判职能的具体体现,从法治环境的角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步伐。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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