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政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知识] 时间:2024-04-30 04:07: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4次

原标题:长春市民政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长春传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国家和吉林省部署要求,市民为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政局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开展浓厚氛围,“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未成长春市民政局在长春公园、年人儿童公园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保护长春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刚、法宣社会事务处负责人、长春传活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等参加活动。市民

中国吉林网了解到,政局本次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开展悬挂横幅、未成发放宣传资料、年人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长春市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为进一步凝聚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奠定了坚实基础。活动当天,长春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册(份)。

据悉,本次宣传月活动将持续到6月底,市、区(县、市)两级民政部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举办系列主题活动、强化基层宣传覆盖、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确保上下整体联动,长春市“一盘棋”推进。

下一步,长春市民政局将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将活动抓实抓好,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及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高畅

图片由长春市民政局提供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