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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煽暴煽仇 涉违“国安法”

[时尚] 时间:2024-04-30 05:12: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51次
中评社北京10月1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国安法涉嫌美化黑暴、少年煽暴煽仇涉违挑起仇恨的国安法影片《少年》,日前首度公布预告片,少年煽暴煽仇涉违当中更疑似标榜“香港不能公映”来炒作。国安法近日该片竟获提名金马奖“最佳新导演”及“最佳剪辑”。少年煽暴煽仇涉违  有电影工作者认为,国安法该片充斥暴徒掟燃烧弹袭警画面,少年煽暴煽仇涉违旨在美化暴力,国安法哗众取宠,少年煽暴煽仇涉违根本是国安法在藉黑暴进行炒作。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少年煽暴煽仇涉违影片大量片段涉嫌煽暴、国安法纵暴,少年煽暴煽仇涉违或涉嫌触犯“国安法”的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即使影片不会在香港放映,但只要有制作过程在香港完成,“国安法”便适用于该电影及相关人等。  特区政府今年6月修订的《电影检查条例》定明,如上映影片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检查员应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结论。但以黑暴为背景的影片《少年》,片中不乏暴徒使用燃烧弹袭击警察,以及煽动仇恨的内容,涉嫌企图将暴徒“英雄化”。《少年》预告片标示“香港不能公映”。  高志森批评哗众取宠  大公报记者翻查资料发现,该片导演兼编剧任侠、编剧兼监制陈力行曾在不同场合抹黑香港“国安法”。任侠今年7月接受台湾一媒体访问时声称,“国安法”的颁布及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指引,像是情绪式报复,又声称“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全方位发生变本加厉的恶化,放映环境一定会愈来愈不理想云云。而陈力行今年1月曾在本地某报刊发表一首题为《要么你就拉埋我》的诗,当中每句话的首字,可串连成“国安法”可耻,释放政治犯”。当时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曾批评其“藏头露尾”。  著名导演高志森认为,该片企图利用修例风波时的政治环境美化暴力,但对当时暴徒向市民行私刑、“装修”店铺等行为视而不见,是一部哗众取宠的影片,毫无艺术价值。他指出,任何在香港放映的电影都需要申请播放牌照,若制作团体未有尝试申请,就声称电影不能在香港公映,说明他们选择这一题材与主题进行创作,根本就是炒作。  大律师龚静仪指出,电影内容旨在挑起香港青年对警察及特区政府的仇恨,涉鼓励年轻人模仿影片中的人物及暴力的抗争方式反对政府,涉嫌策划以电影播放的方式作为非法手段,旨在推翻中央或特区政权机关。即使电影在境外播放,只要制作期间的任何步骤是在香港发生,且“犯罪结果”会发生在香港,香港“国安法”对这部电影及相关人士便是适用的。  法律学者:观看下载或违法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表示,预告片中有大量片段涉嫌煽暴、纵暴,可见创作团队对于这部影片不能在香港公映的原因是心知肚明,他们的行为或触犯香港“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他同时提醒市民,通过任何渠道观看、下载该影片亦有可能违法,呼吁大家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及特区的繁荣稳定,避免被不法分子洗脑。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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