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 北京禁飞“低小慢”航空器

[休闲] 时间:2024-04-30 01:16: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37次

  “低慢小”航空器是低小慢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年全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国两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间北京禁滑翔机、飞航三角翼、空器动力三角翼、低小慢载人气球(热气球)、年全飞艇、国两滑翔伞、间北京禁动力滑翔伞、飞航无人机、空器航空模型、低小慢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年全系留气球等12类。国两

  为维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空中安全,按照上级要求,自2019年3月3日零时至全国“两会”闭幕当日24时期间,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一切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此外,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及个人,相关部门可对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介绍:

案例1:一男子在禁飞期间黑飞被处罚

  2017年5月14日11时许,昌平公安分局民警在巡控工作中,发现北七家某小区内有一名男子进行无人机飞行活动,民警当场将该人控制并带回属地审查。经查,该男子张某系在某电商购买的无人机配件,自己进行组装调试,当日在小区花园内进行试飞,此飞行活动未经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因张某在禁飞期间利用无人机违规开展飞行活动,且本人不具备飞行资质,昌平公安分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对张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处罚。

案例2:一男子在空中禁区违规航拍被处罚

  2019年1月22日,张某因商业用途使用一架四旋翼无人机在西城区后海地区违规航拍,被西城分局民警当场控制并带回属地公安机关审查。经查,此飞行活动未经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属于违规航拍,且涉事地区属于首都空中禁区,其违规行为严重干扰了首都空中秩序。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西城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央视记者 赵学荣)

原标题: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 北京禁飞“低小慢”航空器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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