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对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
中国小康网讯 据国家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实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4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部决进口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决定,定对对原产于欧盟的原产于欧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6月29日起5年。盟进
附: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口碳进口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6年第24号
【发布日期】2016-6-28
201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钢紧固件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最终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6月29日起5年。反倾
2015年6月26日,商务实施应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申请,部决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定对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原产于欧进口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调查机关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盟进原产于欧盟的口碳进口碳钢紧固件对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调查机关作出复审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裁定
调查机关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对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责任编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