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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贷款就业套路的毕业生

[娱乐] 时间:2024-04-30 03:18: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88次
“招转培”套路重现。陷入这次,贷款他们盯上了本就面临就业难题,业套且囊中羞涩的毕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甚至给他们设置了 “贷款就业”的陷入陷阱。

近日,贷款多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向《中国经济周刊》反映,业套其在求职过程中遭遇用人单位中科瑞彤及顽石教育联合设置的毕业“招转培”套路,本应是陷入实习生招聘却转为教育培训。求职毕业生在涉事公司的贷款诱导下,通过曾参与达内“培训贷”的业套融易分期APP向银行借出巨额贷款,其中包括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贫困学生。

陷入贷款就业套路的毕业生

从天而降的工作变成了贷款培训

大学毕业后待业了半年之久的李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贷款第一份“从天而降的工作”,结局却是业套苦涩收场,一地鸡毛。

李玉向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讲述,今年3月,她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表示其为一家名为 “中科瑞彤”(全称“北京中科瑞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瑞彤”)的网络科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山西太原新成立了分公司。他们从智联招聘上看到李玉的求职信息,邀请她参加公司的实习生招聘面试。

由于这家公司“不仅不需要项目经验、工作经验,甚至不要求专业,只要感兴趣就可以入职”,当时尚无工作的李玉便欣然前往。“试岗”之后,李玉接受了对方开出的“实习工资每月两千,转正至少五千”的条件,签订了一份《北京中科瑞彤实习实训协议》(下称“实训协议”),正式“入职”该公司。

据该实训协议内容信息显示,“甲方(指中科瑞彤公司)是一家互联网软件产品开发和外包服务的科技企业,业务发展需要招聘培养软件技术方向实习生进行技能人才储备”。但引起记者注意的是,所谓的“实习工资”在这里也变成了“生活补贴”,为每月2000元,总计发放3个月,共6000元。

在该实训协议中,中科瑞彤承诺为实习生“提供正式的工作机会”,“薪资在5000—12000元之间”。这一承诺对李玉这样急于获得工作机会的毕业生而言,自然是极具吸引力。但所谓的“实习实训”并非免费,协议中规定,“人才培养费用共计24800元”,需要乙方支付。

陷入贷款就业套路的毕业生

巨额贷款换来一番劣质培训

“人才培养费用”则由中科瑞彤为李玉等人办理了贷款用于实际支付。

与李玉同期进入中科瑞彤的林希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讲述了贷款经过:

“他们让我提供银行卡,实际是用来在‘融易分期’的APP上办理贷款,”林希说,“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旁边指导我办理申请,里面有很多合同都没来得及看,对方直接让我略过,整个贷款流程几分钟就办完了。”

林希出示给记者的借款合同长达15页,其中显示,这笔贷款实质上属于消费贷款,贷款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用途为“其他消费贷款”,本金两万余元,还款分期为两年共20余期,年利率7.5%。收款方则是一家名为“石家庄顽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顽石教育’)”的开户行。

至于还款,林希表示,“人事说转正之后工资至少五千,分期还款可以从工资里扣除”。这笔贷款债务就此绑在林希等人身上。

之后,上述收款方顽石教育公司也很快步入几人视线。

同期参与实习实训的梁安妮告诉记者,办完手续后,“中科瑞彤安排我们到河北石家庄参加培训,负责培训的公司就是这家顽石教育”。

根据培训参与者的描述,培训地点在石家庄精英华唐艺术职高,教学质量和环境并不理想。李玉说:“培训的质量太差,大家很快就有了离职的打算,不到一周的时间,都纷纷选择了离职。”

涉事的中科瑞彤 受访者供图

涉事的中科瑞彤 受访者供图

北京中科瑞彤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与社保信息均为“0”

北京中科瑞彤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与社保信息均为“0”

打着招聘实习生的幌子,来谋取培训费等名目的费用,涉嫌诈骗犯罪

由于各自身负贷款,且贷出的款项是直接打入培训公司的账户,几人的“离职”手续办理得并不顺利。

“公司要求离职时要先交齐课时费、贷款取消分期费、平台费等,才能处理掉这笔贷款。”林希告诉记者,有人提议报警处理。

梁安妮说:“公司那边态度很不好,声称:‘你去报警吧,派出所我都去过好几回了,怕过你们报警吗?’”

4月底,几人中有人报警求助,但并没能解决问题。据报警人讲述,辖区派出所出警的民警表示这类事件并不归他们管,建议他们向经侦方面反映情况。

上述几人最终选择了与中科瑞彤“和解”。据受访者提供的双方退费协议显示,几人最后分别实际缴纳了3000~5000元不等的费用。中科瑞彤承诺为他们取消融易分期的贷款手续,之前的实习实训协议作废。

根据天眼查信息,《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中科瑞彤在北京海淀区的注册地进行实地探访。该公司地址实际上是一所专科学校。多方打听后,多名当地人向记者表示,从未听说过“中科瑞彤”这家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科瑞彤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2018—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该公司仅有的两位股东实缴出资额均为0,数年的参保人数也均为0,疑似一家空壳公司。

另查,前文提到负责培训的顽石教育公司与中科瑞彤的股东列表高度重叠,中科瑞彤的两名股东都在顽石教育持股。此外,顽石教育的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于某某在6家公司中拥有实际控制权,这6家公司中,有5家公司名称中带有“教育科技”“科技”“培训”等关键词。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咨询了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昕栋等律师,他们的观点较为一致。

他们认为,如果该公司本身并不能提供相关就业岗位,而是打着招聘实习生的幌子,其真实目的是通过实习实训来谋取培训费等名目的费用,使求职者陷入错误认识,并进一步陷入网贷的套路,则涉嫌诈骗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魏景峰分析认为,通过事件中求职者提供的协议、合同可以看出事件中各方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实质上是以“招转培”的方式骗取求职者的培训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这类欺诈之下,违背求职者一方真实意愿签订的相关协议是可以撤销的,遭受的相关损失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受害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一纸协议不足以掩盖背后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涉嫌犯罪就会终止审理,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或者受害者可以直接报警,向警方提供线索、证据等,积极配合警方进行立案侦查。

吴昕栋表示,如该类事件构成诈骗等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先刑后民”的司法政策,通常来说应优先通过刑事程序寻求救济。受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刑事程序处理完毕后另行通过民事程序对受损权益进行救济。如经刑事控告程序,公安机关经审查不构成刑事犯罪,则受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入职后就需要支付较高培训费的 “就职机会”要持慎重态度

在申请融易分期贷款的毕业生中,曾有人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这类贷款往往是面向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对其接受高校教育所采取的一种金融性资助措施。

据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据此,南京银行通过融易分期网络贷款平台向此类毕业生提供消费贷款是否合理存疑。

记者拨打南京银行客服电话,接线工作人员称,融易分期为该行合作方,主要在教育类贷款领域展开合作。借款人通过融易分期向南京银行申请贷款时,由融易分期进行初步审查,进而再由南京银行进行进一步审查。至于是否应向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发放该类贷款,该工作人员表示,南京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而在贷款用途方面,作为收款方的教育培训类公司在经营中是否经过合规审查?南京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南京银行只与融易分期进行合作,与教育培训公司合作的是融易分期,其合规与否应由融易分期判断审查。

记者致电融易分期试图了解情况,但去电未被接听。各类社交平台上,关于融易分期的“黑料”不胜枚举。以黑猫投诉为例,截至5月末,融易分期累计被投诉1407次,投诉原因有暴力催收、高额逾期费、高额利息、难以结清、诱导贷款等。据天眼查信息,融易分期的运营管理方融联世纪也曾多次遭到起诉,案由有小额贷款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考虑到正值毕业生就业高峰期,魏景峰提醒毕业生,入职前一定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充分了解,对于入职后就需要支付较高培训费的 “就职机会”要持慎重态度,避免陷入不法分子利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设下的诈骗陷阱,进而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呼吁高校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向涉事未深的求职者提供相应的培训,提高甄别能力。有必要在全社会倡导并可通过法律予以细化明确,在合同中要对关键事项进行重点提示,并解释说明。

(文中李玉、林希、梁安妮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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