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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保滔滔黄河海晏河清

[休闲] 时间:2024-04-29 09:59: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7次

府谷县黄河入陕第一湾。 资料照片

府谷县检察院干警在黄河河道跟踪督导整顿治理工作。 记者 吕贵民摄

陕西省榆林市,山西省忻州市、滔黄吕梁市检察机关联合举办保护 “黄河母亲河”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河海 记者 吕贵民摄

记者 吕贵民

滔滔大河,晏河蜿蜒九曲。公益黄河,诉讼从世界屋脊出发,保滔不舍昼夜奔流入海,滔黄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河海文明,塑造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晏河百折不挠的公益品格,是诉讼中华民族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根基。

2018年12月7日,保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同意,沿黄河九省区检察机关和河长办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我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为黄河保护治理提供检察方案、贡献检察力量,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全程跟进监督

拒绝污水入黄河

2018年4月,府谷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地生活污水直排黄河问题严重,恶臭难闻。民众的忧患,就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接到群众举报后,府谷县检察院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居民、水质监测、无人机拍摄等手段,初步掌握了黄河府谷段内水质污染,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问题。府谷县检察院决定立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3个办案组,对黄河府谷段全线水污染情况展开全面调查,认定黄河府谷段存在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搭建、开挖鱼塘、乱堆乱放等问题。

府谷县检察院将上述问题分为非法排污、禁采区非法采砂、可采区非法采砂3案,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建议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府谷县对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门文件,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全面整治。全县共投入资金1.4亿元,出动机械1850多台次,恢复黄河沿岸原状80公里。府谷县检察院对行政机关整治工作全程跟进监督。

府谷县检察院检察长田飞鹏告诉记者,2019年7月,在对该案开展“回头看”时,确认检察建议内容全部整改到位且无反弹现象,黄河府谷段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目前,“堤上见河、河上见滩、滩上见绿”的美景又回到了府谷群众身边。

多年来,黄河绥德段非法采砂、乱搭乱建、违法在河道乱堆砂料等问题严重。绥德县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并调查核实立案后,向绥德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在绥德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及相关乡镇政府等17家行政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调集各类机械150台次,运砂石1.3万车次,对黄河绥德段存在的“四乱”问题集中整治。目前,河道原貌得到恢复。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634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6403件,起诉16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0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00余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8万平方米,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追责生态损害赔偿

提升公益诉讼效果

2019年5月26日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富平探2号井胜利富邦50167钻井队,将3车35吨钻井废液交给周某某等3人处置。周某某等3人趁夜黑风大,利用罐车将钻井废液运至富县茶坊镇杨家湾过水桥处,倾倒至河道,导致北洛河富县、洛川、黄陵、宜君段河流水体污染,生态环境受损严重。

污染事件发生后,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作出批示,省检察院刑事和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指导办案,延安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以延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为组长的办案小组,组织协调和调查核实。富县检察院当即调取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主体资格资料、钻井废液运输记录和废液污水处理记录等证据材料,询问了相关证人。富县、洛川县、黄陵县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北洛河沿线各县政府紧急抽调人力,采取截污、引蓄、吸附等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

北洛河是黄河的二级支流,流经志丹、甘泉、富县、洛川、黄陵、宜君等地,全长680公里,是陕西境内最长的河流。非法倾倒钻井废液,造成北洛河富县、洛川、黄陵、宜君段河流水体石油类指数超标47.4倍,导致生态环境严重受损。经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这次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达372万元。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该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延安市检察院立案后,于2019年7月23日向延安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延安市政府及时采纳检察建议,指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履行职责。在延安市检察院的推动下,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于8月20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承担污染事件产生的应急处置、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共计463万元。9月17日,所有款项全部缴纳。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相关责任人被追责处分。

合力保护黄河

实现多方共赢

2017年4月11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意见中指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批准下峪口土地整治项目,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将保护区核心区近万亩湿地开垦为耕地,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破坏严重,要求切实整改到位。

省检察院、渭南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前往韩城市了解陕西某建设集团在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水稻,建设观望台、粮仓等配套设施,存在环境违法的问题,并指令韩城市检察院立案调查。

韩城市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的支持下,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很快查明情况。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垦耕地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2014年6月20日韩城市国土资源局报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后,由陕西某建设集团投资10亿元进行建设的。韩城市农林局先后3次发出了《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要求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恢复湿地现状。2017年4月,韩城市环保局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整改。2017年4月17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文件,通知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立即停止建设,制定整改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迅速实施。至此,项目区停止了一切生产建设活动。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于4月18日向陕西某建设集团下发了停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涉及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垦耕地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韩城市检察院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于2017年8月16日向韩城市农林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韩城市农林局9月14日作出“关于对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整治情况向韩城市检察院进行回复。同时,委托北京林业大学编制了《湿地恢复方案》,投入大量机械对相关设施进行拆除,并在现场醒目位置设置了湿地保护标识标牌。目前,该项目用地已整改到位,全部恢复湿地功能。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渭南市检察院对韩城市检察院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对韩城市检察院保护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记者手记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吕贵民

滔滔黄河自西向东奔流入海,哺育着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文明。保护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今年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提出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要求。去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我省检察机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陕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了保护黄河等陕西重要水域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与省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联合甘肃省检察院发起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倡议,得到了黄河流经地域检察部门的积极响应。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陕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全省检察机关发挥专业优势,成立了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协调指挥中心,加强对重大疑难或进展缓慢案件的指导和督办。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同级河长办、水务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对案件线索实行双台账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根据整改进度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检察机关针对陕北白于山区生态脆弱区、渭北旱塬水土流失严重区和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省检察机关还推进建立了案件会商和联合办案机制,形成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新格局。

全省检察机关围绕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办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对破坏陕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每一起案件,全面审查刑事、民事、行政三方面责任,全方位加强黄河流域保护的检察监督,以高质高效的公益诉讼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美丽陕西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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